一、单位简介
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,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,也是国家“211工程”和“985工程”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。2017年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,2022年入选第二轮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。
自创立开始,厦门大学就以“世界之大学”为目标,自强不息,止于至善,积淀着深厚的文化底蕴,培育了追求卓越的教学科研氛围,形成了“广纳群贤、人尽其才”的群贤毕至传统,是鲁迅、卢嘉锡、王亚南、陈景润等一大批大师工作学习过的地方。百余年过去,厦门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、师资力量雄厚、居国内一流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,是从事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的理想学府。
厦门大学海洋学科起步于上世纪20年代初,走过了百余载峥嵘岁月,见证了中国海洋科学发展的光辉历程,在全国新一轮学科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。经过几代海洋人的努力,已建成了一个涵盖海洋生物科学与技术、海洋化学与地球化学、物理海洋学、应用海洋物理与工程、地质海洋学等专业在内的门类齐全、层次完整的学科体系,在国际上享有嘉誉。
二、项目需求
开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学术交流系列活动(海洋科学相关专业或交叉学科),4名。
三、申请条件
申请人需为海外知名高校、科研院所博士(含在读)或科研人员(含博士后),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,入境时间不超过3个月,不限国籍。
四、支持政策
(一)一次性国际差旅补贴
根据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源地提供相应的一次性国际差旅补贴。其中,美洲国家2.3万元、欧洲国家2万元、澳洲国家1万元、亚洲国家0.8万元、台湾地区0.5万元、港澳地区0.3万元。对在高校就读的人才,来源地以学校所在地为准;对已毕业的人才,来源地以工作所在地为准。
(二)工作津贴
根据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情况提供相应工作津贴。其中,副教授及以上1.8万元/月,博士及博士后1.2万元/月。总资助周期原则上累计不超过6个月(可跨年或跨邀请单位;特别急需紧缺的,可放宽至1年)。若不满一个月(按30天计算),则以实际工作天数折算。
(三)其他配套支持
学院为海外优秀人才来校合作交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支持。
五、申报说明
1.申请人需提交项目申请书、护照首页复印件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(毕业生提供)、在读证明(在读生提供)、工作职务佐证材料(在海外任职的人才提供)等至各项目联系人。
2.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及合规性。
3.达成学术交流或项目合作后,需与本校(本院、所)签订协议,明确具体任务要求及双方权利义务。
六、联系方式
侯老师,86-592-2880168,coers@xmu.edu.cn。
附件:福建省“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交流合作”项目申请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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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