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797威尼斯老品牌课程调课管理试行办法
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,加强教学运行过程管理,根据《厦门大学课堂教学基本规范》(厦大教〔2017〕84号),本着规范调课程序,严控调课数量,保证教学质量的原则,制定本办法。本办法适用于8797威尼斯老品牌所有本科、研究生课程。
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情况,提前合理规划学期内的因公、因私事务。课程表一经排定,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执行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缩减授课学时;需变更上课时间、地点或授课教师的,任课教师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。对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,擅自调课者,构成教学事故的按照《厦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处理。
(一) 调课事由
1.因公调课。教师经学校、学院批准参加有关学术会议、培训,或公务出差等不能上课,申请调整上课时间或请其他有相关教学经验老师代课的,每门课程每学期调整次数不超过2次;若多位教师联合授课,请自行协调时间。
2.因病调课。教师因身体疾病调课,并能出具相关证明的,不计入调课次数。
3.因私调课。婚丧、生育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假期的因私事项,允许调课,一般应计入调课次数。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因私事由,原则上不允许调课。
(二)调课流程
任课教师须至少提前3天在本研教务系统上提出调课申请,经教学秘书、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,提交教务处受理。对于调课理由不充分、信息填写不完整、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调课次数等情况,学院有权不予批准。
(三)其他事项
1.若遇到学校或学院的紧急公务等特殊原因,确实需要调课,且调课次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,应先经分管副院长批准,并定期在学院公示。
2.因课程内容(如实习、实践等)需要,调整授课时间、授课地点的,需在教学大纲中提前明确,后续仍需在本研教务系统提出申请,但不计入调课次数。
3.为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的稳定,每学期前2周原则上不得办理调课手续。
4.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本科、研究生课程的调课管理,由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。
5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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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8日